4

商城賣家約定條款

股代網提供網路行動購物平台,賣家擬在該平台出售商品或服務,經雙方同意簽訂本股代網商城賣家約定條款(以下簡稱「本合約」)如下,以資共同信守:

  1. 本合約適用範圍
    1. 於賣家遵守本合約之條款及條件前提下,股代網同意提供以下非專屬的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給賣家:
      1. 在本平台刊登賣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
      2. 使用股代網賣家中心
      3. 其他依股代網政策提供給賣家的服務
    2. 本平台、股代網賣家中心及本服務
      1. 外觀及風格:股代網保有控制本平台和本服務的外觀及風格之權利。
      2. 委託或轉包:股代網保有將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義務委託或外包給關係企業或任何第三方服務提供者之權利。
      3. 修改本平台及/或股代網賣家中心:賣家確認並同意股代網保有不經事先通知隨時修改、升級、暫停、中止或移除本平台及/或股代網賣家中心部分或全部的資訊、功能、服務或產品之權利,除本合約另有約定或雙方另有書面協議外,股代網不因此對賣家負擔任何責任。
      4. 廣告:股代網保有在本平台或其他自行選擇的媒體、平台行銷和宣傳賣家或其商品之權利。股代網得為行銷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服務或產品之目的在本平台及/或股代網賣家中心放置橫幅廣告或其他廣告材料。
    3. 賣家對本平台的使用
      1. 股代網政策:賣家確認並同意股代網政策構成本合約之一部分,且股代網政策可能隨時修改或更新,賣家繼續使用本平台之行為應被視為賣家同意該修改或更新。當最新版本的股代網政策和本合約條款內容之間有任何衝突時,應以最新版本的股代網政策為準。
      2. 準確性和價格有效性:賣家刊登在本平台的商品價格或其他與其商品有關的資訊之準確性及/或有效性,應由賣家負完全責任。
    4. 在本平台刊登商品銷售
      1. 以賣家簽署本合約為前提,股代網同意刊登賣家商品於本平台銷售。
      2. 股代網保留依其單方考量認為有下列任一事由時拒絕或中止在本平台上刊登賣家商品的權利:
        1. 刊登該商品可能對本平台上商品銷售多樣化的目的沒有助益
        2. 賣家違反或不具備能力履行本合約或其與買家間成立的合約義務
        3. 刊登或銷售該商品違反股代網政策
  2. 費用
    1. 賣家知悉並同意,股代網得針對本平台或股代網賣家中心提供的特定服務或功能收取費用(以下簡稱「收費服務」)。藉由使用收費服務的行為,賣家即同意支付股代網依股代網政策或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相關費用。
    2. 除非另有約定,賣家應負擔因收費服務產生的增值稅。
    3. 賣家同意股代網得逕行從買家支付的購物款項中扣除賣家應給付股代網的收費服務費用及任何適用的稅款。
  3. 買家合約的基礎
    1. 賣家同意在任何時候都應以其自身名義進行商品的銷售和供應,並應採取所有必要步驟和預防措施避免其商品被誤認為股代網的商品。
    2. 關於商品買賣的合約或協議均直接且僅成立在賣家與買家之間。股代網不因提供本平台而有義務就商品的銷售或供應和買家簽訂任何契約。
  4. 股代網的權利
    因下列任一情形,股代網有權拒絕接受或取消任何買家訂單:
    1. 買家要求將商品寄送到非本平台服務所涵蓋的地區
    2. 買方訂單不符合股代網政策及/或本平台公布的相關操作規則
    3. 依據任何適用的法令規章或行政機關的處分或法院的命令,股代網不得或被禁止處理該買家訂單
  5. 買家合約及支付款項給賣家
    1. 買家訂單成立後,賣家應依本平台提供之確認機制確認是否接受該訂單,並於確認接受後依成立的訂單內容確實履行。賣家實際出貨之行為,應視為已接受買家訂單。
    2. 賣家將收到本平台及/或股代網賣家中心通知買家訂單的商品和買家資料等相關細節。
    3. 因買家訂單於買家和賣家間成立的買賣合約或其他協議(以下簡稱「買家合約」)均應遵守股代網政策。
    4. 根據本合約,股代網或其授權的代理商或關係企業有權代理賣家收受由買家支付的款項。
    5. 股代網應依據股代網政策於股代網履約保證期間內將購物款項代付給賣家。
  6. 商品庫存
    1. 證明及銷售價格:賣家應註明商品的品名、描述、適用的保固、銷售價格及其他股代網政策要求的資訊,並依股代網政策透過本平台提交商品清單及相關資料,賣家應隨時更新本平台的商品清單及相關資料以確保其準確性。
    2. 以股代網將商品相關資料於本平台發表時點認定為商品刊登時間。
    3. 賣家應保證商品庫存數量符合。
  7. 包裝
    賣家應負責妥善包裝商品並承擔相關費用。
  8. 交貨及退款
    1. 賣家應盡最大努力確保買方於股代網履約保證期間內收到商品。
    2. 賣家同意負擔與商品相關的稅費、關稅和負擔,股代網並不對此提供任何法律或稅務方面的建議。
    3. 股代網保證:
      1. 賣家同意股代網得保留其代收的買家就買家訂單所支付的款項(以下簡稱「購物款項」),直到買家提供確認付款。如賣家和買家之間就商品產生任何爭議,股代網得依其單方判定退還購物款項給買家或保留至爭議解決,且不因此對賣家或買家負擔任何責任。
      2. 在股代網履約保證期間內,如商品交貨延遲或有遲延之虞,賣家應立即透過本平台通知買家。買家接到上述通知後得選擇取消該筆訂單。
      3. 如賣家和買家之間就訂單或商品產生任何爭議且賣家或買家已向股代網請求協助解決時,賣家同意股代網得依股代網政策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退還買家支付的款項),且不因此對賣家負擔任何責任。
    4. 賣家知悉並同意承擔因其違反本條約定或買家合約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及責任。
  9. 買家服務
    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股代網不負責商品售後服務、催收款項、買家問題諮詢、銷售或技術支援、維修及/或任何其他與透過本平台銷售的商品有關的義務或服務。
  10. 退貨
    在下列情況下,賣家應接受產品退貨及/或退款:
    1. 買家收到的商品有瑕疵
    2. 買家收到的商品有受損
    3. 買家收到不正確或未符合約定規格的商品
    4. 買方選擇於法定鑑賞期內退回商品(如依適用法律已提供消費者法定鑑賞期)
  11. 未履行買家合約
    如賣家違反或延遲履行本合約任何條款下的義務,股代網有權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終止本合約及/或退還購物款項給買家。
  12. 買家個人資料和電磁紀錄
    1. 買家因購買商品或其他使用本平台行為所留存的資料及電磁紀錄均屬股代網所有(以下簡稱「買家資料」),於本合約目的下應視為股代網的機密資訊。
    2. 未經股代網事先書面同意,賣家不得披露買家資料給任何第三人。
    3. 本合約終止時,賣家應立即銷毀任何留存或蒐集的買家資料。
    4. 賣家應對其分包商或服務提供商的蒐集、揭露、使用、處理或丟失買家資料的行為負責。賣家承諾賠償股代網因賣家違反本條義務或因其履行義務中故意過失造成的損失。賣家應自行承擔賣家或其分包商、服務提供商因遵守本條義務產生的成本或費用。
  13. 終止
    1. 股代網得以十(10)個工作日內前書面方式通知賣家終止本合約。
    2. 於發生下列任一事由時,股代網得以書面通知賣家立即終止本合約及/或賣家帳戶,且不影響股代網依適用法律或本合約所享有的其他權利。
    3. 終止事由:
      1. 賣家違反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聲明或保證
      2. 賣家違反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義務,且未能在收到股代網書面通知後五(5)日內改正
      3. 賣家決議或依管轄法院的命令清算或解散
      4. 依行政機關命令指定賣家資產的管理人,或擔保物權人接管或出售任何賣家資產
      5. 賣家與其債權人達成債務協議,或向管轄法院聲請假處分等對抗其債權人之措施
      6. 賣家停止或宣稱將停止其營運
      7. 股代網合理認為任何上述事由將發生並通知賣家
    4. 終止效果
      1. 收到合約終止通知後,賣家應立即通知股代網其與買家已簽訂而尚未完全履行完畢的所有合約,除股代網另有書面通知外,賣家並應依該買家合約及本合約內容繼續履行完畢。
      2. 本合約因任何原因終止後:
        1. 所有賣家應付費用或款項(不論股代網是否已開發票)應視為到期
        2. 股代網有權立即封鎖賣家使用本平台及/或股代網賣家中心,或移除本平台上的賣家材料,或停止接受任何賣家所轉介的買家訂單
  14. 賠償
    1. 在不影響本合約下股代網享有的請求權、其他權利或救濟方法的前提下,賣家應賠償、防禦和保護股代網受賠償者因以下事由所直接或間接導致或可能產生的所有相關損害:
      1. 基於主張賣家商品或賣家材料,或使用、持有、銷售、廣告、散布或行銷賣家商品或賣家材料侵害第三人所有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而提出或威脅將提出的任何訴訟、索賠或請求(以下簡稱「侵權主張」)
      2. 出售給買家的商品存在瑕疵
      3. 買家基於與賣家間成立的買家合約或其他協議所提出的主張
      4. 因商品退貨所產生的損失
      5. 因賣家或其應連帶負責之人違反或涉嫌違反本合約所致的損失
      6. 因賣家或其關係企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商、受僱人或承包商的故意、過失、詐欺、不
        當或非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7. 賣家違反其於本合約下的任何保證或聲明
      8. 賣家遲延或不履行其於本合約下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賣家無法或怠於取得本合約下應授予股代網權利所必需的任何權利、權限或許可
      9. 任何第三人基於上述事由對股代網受賠償者提出的主張。
    2. 在不影響前述概括說明的前提下,股代網有權以自己之費用另行聘請律師尋求法律諮詢和訴訟代理,並參與任何索賠(包括但不限於侵權主張)過程中的防禦。賣家應依股代網要求提供防禦過程中的相關文件及協助。防禦所獲得的任何金錢賠償或補償應歸屬於股代網。
    3. 如相關法令有要求,賣家應就其於本合約及買家合約下的義務保險之,並依股代網要求立即提供相關保險單副本。
購物車
購物結帳 關閉
載入中...